办事指南

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5-2016学年春季学期困难生认定工作通知

 

各位同学,2015-2016学年春季学期困难生认定工作即将开始,请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文件、办法,完成申请工作。
 
面向对象:
原先不在库,需要新申请的本科生、研究生。已经通过认定的在库学生无需再次申请。
具体流程如下:
使用个人jaccount账号登录http://affairs.sjtu.edu.cn/,学生填写操作指南参见附件1。线下同步完成《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》的填写和民政部门盖章(线下表格必须存在,主要是因为贷款或申请助学金的需要),纸质版表格详见附件3,附件4。
1、5月27日凌晨0:01-6月10日晚11:59,学生可进行网上申请困难生认定。网上申请地址:
2、6月3日以前将《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》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木兰船建大楼A203范凡处,完成后续审查工作。
 
注意事项:
1、通过困难生评定才可在秋季申请助学金,请同学认真对待,认真阅读填写指南后进行申请。对于填写信息不诚信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
2、网上申请时,对于特殊收费专业的同学,请按照本科生最高6500元,硕士生8000元的标准填写,博士无学费的则不填列,有学费的最高按10000元填写。如填写错误,将影响最后的评定结果,导致同学此次无法通过认定
3、除学费一项外,其他内容必须确保网上填列的信息与纸质版一致。院系、学校两级审核中将重点审核一致性问题,对于网上信息与纸质版信息不一致的,原则上将不予通过认定
4、若纸质版表上有进行涂改,需要在涂改部分上盖民政部红章,以保证信息修改的有效性。
 
 
有任何问题请发送邮件到sa_naoce@163.com,在邮件中注明问题及联系电话,负责人员会定时集中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。
 
附件下载:http://pan.baidu.com/share/link?shareid=3271014568&uk=2103673113
 
船建学院学工办
2016.5.2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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