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近期,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4〕31号)内容,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,现就船建学院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
从2024年起,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。2023-2024学年学院追加名额9个,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。
具体申请条件为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5、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只能获评一项,严格不兼得;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;参军入伍退役复学、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,如参评,需提交院系盖章的情况说明;评审期间休学、参军、出国保留学籍、转学(插班生)的学生,不符合申请资格。
6、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%(含10%)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7、补充说明:
之前参加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落选、获评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增补为本轮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同学,上海市奖学金拟推荐同学可以替换为其他人;上海市奖学金今年的金额还是8000元,学员分配名额不调整,仍为2名。
二、名额分配级评选程序
1、经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认,学院各年级补充评选名额根据在籍学生数占比测算,结合上一轮评选情况进行分配(不含大一新生)。具体如下:
|
补充国奖名额 |
2021级(大四) |
2 |
2022级(大三) |
3 |
2023级(大二) |
4 |
2、评选程序为:
(1)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各年级(专业)综合测评排名(同时考虑满足学积分排名的要求),结合上一轮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情况,划定入围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入围名单(后附)。其他满足上述参评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,如自愿参与评选,也可在【10月30日16:00前】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,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参与评选。
(2)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入围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评(视情况组织二次答辩),确定学院最终拟推荐学生名单。
(3)最终拟推荐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。
(4)学校学生处汇总、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;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。
(5)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,学生处会同财务计划处发放国家奖学金。
此项工作联系人:蒋雨航(13585996248),也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1-34206692,邮箱:sa_naoce@163.com。
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29日
附件:船建学院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入围名单(不含第一轮已公示的拟推荐获评国家奖学金学生)
组别 |
序号 |
姓名 |
专业 |
综测排名 |
成绩排名 |
2021级 |
1 |
刘梓艺 |
工程力学(强基计划) |
1/26 |
2/26 |
2 |
陈超博 |
土木工程 |
2/38 |
1/38 |
|
2022级 |
1 |
夏诗晴 |
土木工程 |
1/32 |
2/32 |
2 |
张泽林 |
工程力学(强基计划) |
3/36 |
3/36 |
|
3 |
骆箫 |
交通运输(国际航运) |
1/20 |
1/20 |
|
|
1 |
孙洪稷 |
船舶与海洋工程(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) |
6/82 |
7/82 |
|
2 |
吴依珂 |
船舶与海洋工程(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) |
2/82 |
3/82 |
2023级 |
3 |
程源渊 |
船舶与海洋工程(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) |
1/82 |
5/82 |
4 |
刘欣晨 |
土木工程(智能绿色建造) |
2/54 |
2/54 |
|
5 |
姜致远 |
船舶与海洋工程(含智能海洋装备与技术) |
4/82 |
1/82 |
|
6 |
武晨阳 |
土木工程(智能绿色建造) |
1/54 |
1/5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