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建学院关于毕业生
档案转移的通知
各位2019届毕业生:
根据档案管理规定,毕业生档案中包含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:
1.《学生登记表》(本科)/《研究生登记表》(硕博)(即入学登记表,开学时班级统一提交)
2.《学位授予通知》(取得学位后,由教务办移交)
3.《党建材料》(如在校期间入党、转正,党建老师负责将党建材料归入学生人事档案)
4.《成绩单》(教务办移交)
5.《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》(毕业前由学生交给学院,多数一般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,未统一提交的,请单独联系就业老师)
6.《报到证》白色联(上联:彩色联自己留存或交给接档单位;下联:白色联交给就业老师;学校集体打印的报到证,学院直接将白色联留存放入档案,彩色联发给学生;如果未能赶上集体打印,需学生个人办理,报到证打印后需将白色联交给就业老师归档)
7.其它奖惩等材料(过程文件,相关老师将学院文件直接归入档案)
特别说明: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上海,如办理社区公共户或单位无档案保管资质,需将档案放在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,同时需提供:
a. 户籍证明或户籍卡复印件;
b. 身份证复印件